记者注意到,民营经济促进法在立法层面实现重要突破。
对此,单志广表示,民营经济促进法不仅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其中,更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的法律地位。
在单志广看来,这一变化标志着“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从战略规划、宏观调控、产业政策等向法治轨道跃迁,并在法律层面为现行经济政策体系的实施提供了保障。
从企业实际感受出发,单志广表示,这部法律还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给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极大地稳定了民营企业家的预期和信心。
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法律价值如何充分发挥?
“法律的效力在于落地,最大限度发挥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作用,关键要推动财税、金融、产业政策等领域的相应调整。”单志广表示,以某省清理地方保护主义政策为例,自相关法律实施以来,当地已废除12项限制民营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文件。
他表示,一方面,对于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各地各级政府部门要进行评估,及时清理、废除那些不适应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求的政策举措,尤其是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的政策举措;另一方面,对于正在制定的政策文件,要以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根本遵循,聚焦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排污指标、公共数据开放、资质许可等,保障民营经济组织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数据、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有效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