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名单公布,80家企业、50个集体、99名个人受到通报表彰。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动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活动,经资格审查、专家会评、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表彰名单,并发布表彰通报。
通报号召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坚定不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希望全省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勇担时代重任,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注入强劲发展动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